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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酒量很差,走起路来像排在蚂蚁队伍后面一样摇摇晃晃的,头发被吹起贴在了脸上,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总体而言就像个笨蛋。
我站在一米开外与他保持距离,僵着脸护送这位大人回家。
瞥眼一旁的酒鬼,我已经开始后悔答应他的约会,甚至不想与他再有过度的联系。
很熟悉的画面,在楼盘底下道别,只不过这次是他家。
只是喝了啤酒就能抱着路灯不走,我很佩服他,冷眼站在一旁看着他垂着头蹲在光处。
唯一能看的黑色长发扫在地面,这令我的心情更加不好。
“你还要多久?”
我低垂眼俯视他,“这已经是你家楼下了,快进去。
我也要走了。”
我也不想这种态度,只是我更喜欢眼神凌厉带着冰冷的他,现在的他像团腐烂的花瓣,对,就像是我被遗忘在浴缸里已经“生锈”
的百合。
说起来我对那些在花瓶里自然腐朽的百合一向是怜爱有加,冰冷的手指在衣袖里搓了搓,一缕白气从唇缝吐出,走近男人身边用脚踢了踢他的小腿。
我对自愿投入晦暗中的东西没什么兴趣,虽然我自己就是土里的东西,却格外向往着高高在上的东西。
我总会生出将他们摇曳的花瓣扯下,再用502粘在自己身上的念头,虽然每次都克制住了却又总是蠢蠢欲动。
我为这样的自己惭愧,为那些无辜的人愧疚。
可总有一些人,他们明明拥有选择的余地却还是与我一同落在土里,汤姆杰瑞也好,上司和眼前这个男人也好,我都是嫉妒的。
嫉妒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更差的处境,却又可以在想抽身地时候轻而易举地离开。
可我们只是刚刚凑巧的勉强的活着就很困难了。
他一只手抱着灯杆,另一只手抓住我的小腿,温热的体温透过布料传达到我的肌肤。
我知道拥有良好的生活处境不是他们的错,却还是忍不住埋怨,既然能好好活着就请好好活着。
他抬起头露出淡粉色的面颊,那双看一眼就像被抹上一层辣椒的眼睛变得犹豫充满着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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