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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种时候,你若想要一位淑女脱下她的鞋袜,简直就好像要她脱衣服差不多困难。
因为在那种时候,一个女人若肯在男人面前脱下自己的鞋袜,那么别的东西她也就差不多可以脱下来了。
沈璧君现在却连一点选择也没有。
她只希望这人能像个君子,把头转过去。
萧十一郎的眼睛却偏偏睁得很大,连一点转头的意思都没有。
沈璧君咬着嘴唇,道:“你……你能不能到外面去走走?”
萧十一郎道:“不能。”
沈璧君连耳根都红了,呆在那里,真恨不得死了算了。
萧十一郎道:“你不要以为我想看你的脚,你这双脚现在已没有什么好看的,我只不过想看看你中的究竟是什么毒而已。”
他冷冷地接着道:“毒性若再蔓延上去,你说不定连别的地方也要让人看了。”
这句话真的比什么都有效。
沈璧君慢慢地,终于将一双脚都泡入水里。
一个人若能将自己的脚舒舒服服地泡在热水里,他对许多事的想法和看法就多多少少会改变些的。
脱鞋子的时候,沈璧君全身都在发抖,但现在她的心已渐渐平静了下来,觉得一切事并不如自己方才想象中那么糟。
萧十一郎已没有再死盯着她的脚。
他已看得很清楚了。
这时他已经选出了几种药草,摘下了最嫩的一部分,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着,仿佛在品尝着它们的滋味。
沈璧君垂头看着自己的脚,却分不清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
她居然会在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前洗脚——她只希望这是场噩梦,能快些过去,快些忘掉。
突听萧十一郎道:“把你受伤的脚抬起来。”
这次沈璧君并没有反抗,她好像已认命了。
这就是女人最大的长处——女人都有认命的时候。
有许多又聪明、又美丽的女人,嫁给一个又丑又笨的丈夫,还是照样能活下去,就因为她们能够“认命”
。
有很多人都有种很“奇妙”
的观念,觉得男人若不认命,能反抗命运,就是英雄好汉。
但女人若不认命,若也想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沈璧君足踝上的伤口并不大,只有红红的一点,就好像刚被蚊子叮了一口时那种样子。
但红肿却已蔓延到膝盖以上。
想起了那可怕的“孩子”
,沈璧君到现在手脚还难免要发冷,她足踝被那“孩子”
踢中时,绝未想到后果竟如此严重。
萧十一郎已将嘴里咀嚼的药草吐了出来,敷在她的伤口上,她心里也不知是羞恼,还是感激。
她只觉这药冰冰凉凉的,舒服极了。
萧十一郎又在衣服上撕下块布条,放到水里煮了煮,再将水拧干,用树枝挑着送给沈璧君,道:“你也许从来没有包扎过伤口,幸好这还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你总该做得到。”
这次他话未说完,头已转了过去。
沈璧君望着他的高大背影,她实在愈来愈不了解这奇怪的人了。
这人看来是那么粗野,但做事却又如此细心;这人说话虽然又尖锐、又刻薄,但她也知道他绝没有伤害她的意思。
他明明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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