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吧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二章 再见前女友林志玲(第2页)

以前,陈启明虽然帅,打扮也很潮,但身上的衣服总有种破旧的感觉。

而现在,他身上各种名牌标志闪烁,手上还戴着看上去就很值钱的金表。

“你最近怎么样?”

半响,她才鼓起勇气问道。

陈启明扫视了一圈林志玲。

变了,变高了,也变大了,身材也变得很诱惑人。

加拿大不比宝岛那边略带保守,很开放,因此林志玲今天穿了一身短裙,将她修长的大长腿完全露了出来。

“还好吧!

每天工作,虽然忙,但蛮充实的。”

陈启明耸耸肩,说道。

俩人顺着街道往前走,经过简短的交流,渐渐找回了一些当初的熟悉感,说话也开始不再仅限于客套。

“你现在算是如愿以偿了,我都能经常听到你的歌出现在电台上。

前几天,我还听到一个墨西哥人出租车师傅在听你的歌,他说你的歌很好听。”

林志玲笑着说道。

闻言,陈启明摇了摇头,“我在这边还差的远,伱不知道,我昨天举办签售会的时候,总共只卖出去六百多张唱片。

要知道,我在新加坡、泰国等地,最低的签售数量也是两千三百多张。”

说完,他又道:“别光顾着说我,你呢?说说你的情况呀!”

“我除了读书学习,也没干什么,平时基本就是练练瑜伽保持身材。”

林志玲说道。

听到这话,陈启明忍不住瞄了她一眼,脑海里情不自禁的浮现出林志玲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的情景,轻咳一声,他急忙转移话题:

“你这身材不继续当模特可惜了!

你要是有兴趣,我可以向我们公司推荐你,我们公司在这方面有些资源。”

“算了吧!

我想先完成学业!”

林志玲摇了摇头,拒绝道。

对此,陈启明也不意外,要是真想当模特,当初她就不会选择来上学,显然在她看来,学习更有前途。

聊了几句,俩人找了家餐厅吃饭。

没找中餐。

加拿大这地方的中餐厅虽然叫中餐厅,但那菜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为了迎合当地老外,这些中餐厅招牌打得老响,什么正宗川菜正宗粤菜等等。

但具体还是不是正宗,那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因此,俩人选择的是个西餐厅。

一人点了份牛排,一瓶红酒,边吃边聊。

“我记得你在国中的时候老喜欢下学就去卖磁带,为此我还调侃过你这么喜欢磁带,应该去当歌星,这样就能天天跟唱片磁带打交道了。

没想到,我这话还说准了,可惜……我们的关系……”

林志玲说着,忍不住看了陈启明一眼。

热门小说推荐
龙血兵皇

龙血兵皇

男人当喝最烈的酒,泡最靓的妞!...

灵泉田蜜蜜:山里汉宠妻日常

灵泉田蜜蜜:山里汉宠妻日常

唐蜜穿越成为替嫁小娘子,稀里糊涂地嫁进了秦家。家徒四壁一穷二白,连顿饱饭都吃不上。这日子还怎么过?唐蜜撸起衣袖,露出掌心灵泉,带领家人努力种田耕地。从家徒四壁,到良田万倾,他们的日子是越过越好!男人一把将她抱住现在咱们有钱有地有房子,就差生个孩子了!(温馨治愈系的种田宠文,稳定日更,本文首发云起书院,谢...

宋王

宋王

回到北宋,他本只想翻身奴仆做主人,在江宁城里做个富家子弟紫金山上看看风景,玄武湖畔吟诗作赋,秦淮河边寻花问柳奈何避无可避,此生注定身居庙堂!使辽国,战西夏,固社稷,安天下,万里江山为我骄!看我北宋为王,美人入怀,权倾天下!...

宠妻入骨

宠妻入骨

这是一部特种兵男神宠妻如命的血泪史,更是一个叛逆美少女征服冷面军王呼风唤雨的荣耀史!一场意外,她成了他此生唯一的女人初吻,初恋,她所有的第一次都被他一夜之间无辜而霸道地掠夺了。从此她成了他的宝贝...

神棍娇妻,总裁要跑路

神棍娇妻,总裁要跑路

梁凡歆身为一名道士,自然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在决定离开云台观下山去谋生历练的时候,却意外在荒郊野外救了卢一帆一命,没想到卢一帆醒来后却对自己一见钟情。一个道士下山只为谋生,一个死而复生的人下山,只为查找出谋害自己的凶手。竟没有想到,两人前世就已经认识,今生相遇,只为再续前缘...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