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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的药房工作期间,我开始构思一部侦探小说。
自从麦琪以话相激以来,这种创作欲望一直埋藏在我的心底,而且目前的工作似乎又给我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药房工作有时忙碌,有时闲暇敌人装扮成马克思主义者,历史的辩证法就是如此。
&rdo;(《列,不像护理工作总闲不下来。
有的时候,我整个下午独自一人坐在药房里无事可干。
当各个储备瓶都已经灌满备齐之后,就可以随心所欲,想干点什么都可以,只是不得离开药房。
我开始考虑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写一部侦探小说。
我的四周都是毒品、药品,也许应该写投毒案的题材。
我构思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反复斟酌,觉得还满意,就最后定了下来。
于是开始构思故事中的人物。
谁将是受害者?投毒者又该是谁?发案的时间、地点?投毒的方式、起因?以及其他各方面的问题。
谋杀最好是发生在家庭内部,也就是说,是骨肉相残。
当然还要物色一位侦探。
只是我笔下的侦探一定得与福尔摩斯不同:我要自己塑造一个人物形象。
还要为他物色一位朋友作为陪衬。
这倒是不难做到的。
我转而构思其他人物,谁该是受害者?丈夫会谋害他的妻子‐‐这似乎是司空见惯的谋杀案。
我完全可以写一个为了不寻常的目的而进行的奇特的谋杀案。
但这从写作艺术上并不使我感兴趣。
一部好的侦探小说,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把故事中的人物写得模棱两可。
既像是罪犯,又由于某种原因使人感到不像罪犯,不可能有此罪行,尽管的确是他(她)所为。
为此,我感到怅惘,只好将此搁置一边,去配制两三瓶次氯酸洗涤液,这样第二天就有更多的空余时间。
我就这样冥思苦想着,逐渐理出了头绪,一个谋杀者的形象日渐清晰。
他看上去就该是阴险的,留着黑色山羊胡子‐‐那时在我看来,山羊胡子就是邪恶的象征。
当时,我结识了一对刚搬到我们邻近的夫妇。
男的留着黑色山羊胡子,他的妻子比他年长,而且非常富有。
我觉得这一对夫妇倒是可以作为小说人物的雏形。
我反复思忖着,这样处理未尝不可,但是并不十分令人满意。
我敢肯定,这个男子永远也不会杀人。
我抛开了这个念头,决心不再从现实生活中找人物的原型,一定要自己塑造人物,倒是可以在电车上、火车上或者饭馆里偶然见到的人物雏形,创造出自己的人物。
第二天,我在电车上果然碰见一个我要塑造的人物:一位下颌蓄着黑胡子的男人,他坐在一位老妇人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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