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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就死吧。
好在,我们能死在一起,不是吗?
锦瑟当时泪流满面‐‐感君千金意啊,怎能不流泪啊。
最后,史东方逃过了这一劫‐‐当然,不是因为锦瑟的眼泪起了作用了,而是,太多的人为他上书求qg,而当时郑袭刚刚篡夺了皇位,地基还不稳,所以,一看这阵势,只好作罢!
最终,放过了史东方。
不过,郑袭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
他赦免了史东方的同时,大典之上,又借着国师的嘴,说到,妖女尚可活。
若今后,妖女生下儿子,亦无害;倘若妖女生下女儿:长及眼开,必有无数黎民惨死;长至走路,国运难安。
意思就是说,妖女啊,你若是生了儿子,我就放你;你若是生了女儿,就掐死吧,否则的话,就让她眼瞎腿残好了,免得祸害我百姓。
当然,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借口。
值得庆幸的是,两年后,锦瑟为史东方生下了一个男婴。
是男孩!
按照圣旨上说法,他是可以活下来的。
于是,史东方与锦瑟抱头痛哭,为了新生的尚未张开眼睛的儿子。
到这里,大家都应该松了一口气吧。
可很不幸的是,当今皇帝是郑袭同学。
郑袭同学两年前,地基不坚实,两年后,杀来杀去,地基坚实多了。
地基坚实的郑袭同学,篡改了自己的话,说,两年前,国师观错了天象,应该是:若今后,妖女生下女儿,亦无害;倘若妖女生下儿子:长及眼开,必有无数黎民惨死;长至走路,国运难安。
为了配合这个改动的可信度,郑袭挥挥龙爪,把那个&ldo;观错了天象&rdo;的国师,给砍了。
顺便,他在史东方下朝之后,派太监小刘,跟着史东方回了家。
赐给了新生儿两样东西‐‐两把剜掉眼珠的勺子,一双婴儿脚大小的小金靴。
意思很简单,史东方,要么,就把你儿子掐死算了,要么,就在他眼睛睁开之前,把他刺瞎,然后,把这双小金靴给他穿上‐‐让他的脚,永生永世都禁锢在这双婴儿大小的金靴之中,永远走不了路,永远的残疾掉。
两年后,锦瑟还是那个锦瑟,安静而美丽;可惜的是,两年后,史东方,已经不是当初的史东方‐‐这两年里,他看到了太多同僚惨遭杀害,而他不想自己,也陷入这样的悲剧。
他要活着!
所以,我的儿子,委屈你了,替为父的,忍受下这份痛楚吧。
于是,他轻轻抱着哭泣的锦瑟,安抚着她,然后,对着太监们点点头,示意,他们动手吧。
锦瑟看着那些太监,抱起她那新生的儿子之后,发疯一样,挣脱了史东方的怀抱,这个怀抱,已经给不了她安全,遮挡不了风雨。
挣扎之中,她夺过了太监手里的刑具,心疼得看了史东方一眼‐‐这也是最后的一眼,然后,哭喊着:求皇帝开恩,让我替我孩子,受下这份痛苦!
说罢,她剜瞎了自己的眼眸,血流满脸……然后她摸索着去找那两只小金靴,试图吞到肚子里,替自己的孩子受尽这最后的罪。
史东方被眼前的一切震惊了,震惊的还有那些太监。
最后,史东方牢牢地禁锢住了锦瑟,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太监,把那双小金靴穿到了自己初生的儿子脚上。
摇篮里,那个小婴儿似乎不很舒服,皱了皱眉头,舞动了一下小脚丫。
最后,啼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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