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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旻颔首折服,岂知那丧公子话锋一转,冰冷的脸上竟有了一股强烈的愤恨之色:“只可惜人较之于树不知逊色多少!”
“人连树都不如?兄台何以有此一说?”
裴旻满腹不解。
那公子道:“我之所以买下这所庄园,便是我喜欢这棵长生树。
顶天立地是树的追求,无私奉献是树一生。
人要食用他们的果实,树倾其所有毫无保留;人要树干建屋造房,树奉献出生命也毫无悭吝。
树心为实,人心不测。
世上之人,多为自私自利之徒,蝇营狗苟之辈,不足与树之蓬勃向上相提并论。”
裴旻愕然,却不能辩驳,他所遇之花面狐王、龟君、殊不赦等正是份属此类之人。
“遑论默默无闻之树,我看淼淼众人,连狗也多有不如。”
黄袍公子语不惊人死不休。
“人不但不如树,还没有狗强?此话怎讲?”
裴旻此时与这黄袍公子熟稔了许多,见他频出惊人之论,虽对他的话语不尽赞同,但也想听他如何分说。
“你看我这只细犬怎么样?”
丧公子反问裴旻。
裴旻这时方仔细留意蹲在丧公子身边的暗红色猎犬,只见那犬怕有五六十斤重,身躯细长成流线之型,全身肌肉十分发达,但从头部到身体及四肢却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显得细瘦高雅,头部的长度与脖子的长度几乎是一样修长。
相犬术中传闻的绝世细犬的标准:头如梭,腰如弓,尾似箭,四个蹄子一盘蒜。
今观丧公子身边之犬,此犬称之为“绝世细犬”
已名副其实,再配上全身暗红色的短毛与一双玉石眼,那更是绝世细犬中的顶级物种,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宝贝。
小时候裴旻也喂养过几条心爱的土狗,那些土狗虽然可以看家护院,也很忠心,但它们常常是毛发蓬乱,不讲卫生,也禁不住肉食的诱惑,还经常与村中的野狗打得头破血流,筋断骨折。
但今日所见之细犬面对桌上如许美食,却并不像一般土狗只顾盯着主人的筷子,而是蹲坐在地,竖起双耳,眼神专注的看着前方,态度极其孤傲,与其主人之风度如出一辙。
裴旻打心眼儿里喜欢上了这条猎狗,便赞叹道:“真是难得一见的一条好犬!”
丧公子道:“此犬名为追风,是我从山东重金购得。
追风是这个世界上最快的猎犬之一,它跑起来可如离弦之箭,速度飞快,耐力又极好。
最重要的是,它很忠诚,不似人心,反复无常。”
说罢,丧公子轻抚追风之头,目光中极尽爱怜之色。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过能改,善莫大焉。
兄台之言,未免过激了。”
裴旻如是说道,但语气诚恳,似乎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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