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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铁钎子磨得飞快,开出倒拉刺,綁在一根长长的髙粱秆上,顺着坑边沟沿悄悄地接近正叫得得意忘形的蛤蟆,估计距离差不多了,就猛地将铁钎子刺出,像穿糖葫芦一样就把蛤摸给挑起来了。
然后一只手抓住肚子,一只手抓住大腿一拧,大腿就下来了。
一个上午能收获了一大串蛤蟆腿,回到家洗净,撤上盐面儿、葱花儿,上锅一蒸,是全家人的一道好菜。
一场可怕的涝灾,留在我记忆里最深刻的不是挨饿,而是大吃香喷喷的清蒸蛤蟆腿……这就是“少年不知愁滋味”
的优势。
今人皆知童心最纯洁最娇弱,因之也最容易被污染、被伤害。
我却觉得,到目前为止,童年时期才是我最强大的时候一强大到几乎“刀枪不入”
的程度;童年痛苦也最少——现在想起来几乎没有痛苦的记忆。
连灾难也无法让孩子感到长久的痛苦和可怕。
是后来的阅历、经验和责任,才使人变得痛苦和脆弱。
大灾之后最难熬的是来年的春天,俗称“青黄不接”
——青的还没有熟,黄的早已吃净,大批的饿死人都是在这个时候。
然而这个时候又正是榆树开花的时候,榆树的花像铜钱,一串串青白色的榆钱儿,像新疆姑娘的小辫子一样从榆树枝头垂挂下来,那可是农村人吃不够的好东西。
能像水果一样生吃,能熬粥,能掺到粮食面子里贴餑饽。
不管闹灾不闹灾,每到春天榆树开花的季节,我几乎就长在了榆树顶上。
现在城里的孩子,嘴馋了要吃巧克力,要吃冰激凌,要吃蛋糕。
我小的时候嘴馋了,就爬到树上去捋榆钱儿,摘枣,掏鸟蛋……所以农村的孩子都擅长上树登高。
说来也怪,成年以后并非没有见过山珍海味、美馐佳肴,但吃过也就忘了,难以长时期地留下深刻印象。
唯独对童年的大吃小吃,终生不忘。
人一生的口味就是在童年形成的,越老越想吃童年吃过的东西。
吃遍天下,最好的饭是自己家里的饭。
什么吃在法国,吃在香港,吃在广东……我是越来越相信“吃在家乡”
。
199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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