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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茅草屋虽然看起来也是摇摇欲坠,但却还是比较完整的,屋顶的草看着也挺新鲜的,并没有完全腐败。
照着茅草屋看,即便是主人现在不在,也应该离开的时间不长?
谁知道他在这里呆了这么长时间?不但在这里吃吃喝喝的,还偷偷的装了那么多粮食,也没见到主人回来。
从这里出去,最近的安全点就是离这里一天路程的“西北石堡”
。
其他的安全点,离这里最起码有两天路程。
这个地方在自己进来之前根本就没看到走出来的路,到处都是荒草。
即便曾经这里有人,也不会超过两个人,而且还只能是两个懒人。
不然的话,茅草屋周围也不会长满杂草了。
若真的只有两个人,那他们两个人想要在外面生活这么多天,中途若是碰不上安全点,基本上就会凶多吉少了。
所以这里的主人如果没有超越人类的武力值,就只会有两个结果,要么就碰上其他的队伍回城了,要么就死在外面了。
所以说,这里很有可能现在是无主人的!
再过几天自己的腿就能完全恢复了,到时候若能侥幸回城,还可以把妻子和舅兄一家都接过来,两家人住在这个地方,也不会太过冷清。
只是这群角狼太棘手了,若是不能把它们引开,别说是回城了,只怕出去了就会没命。
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要是自己以前学中医就好了。
这里的草药这么多,若是自己能认得哪些是毒草,说不定还有机会把这群狼干掉。
现在身上连个武器都没有,只能看着干瞪眼了。
温朝明丧气的叹了声,戳着手边的棍子转身就往那边小溪旁走过去。
这条小溪是一条活水,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流过来的水质清澈甘甜,比城里面自来水强了不知道多少。
离小溪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比那边茅草屋看起来还要差劲儿的简易的棚架,棚子里用石头垒起来的灶上放着一个石头碗。
棚子的最里面堆着很多干柴和晒干的杂草,整个画面看起来,真是一副流浪汉居所的标准画面。
温朝明杵着一根棍子,坐到了“土灶”
旁边,拎起另外一个尖尖的木头,熟练的开始了“钻木取火”
。
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更恨张安明这个王八蛋。
偷他衣服,偷他物资,偷他武器……这他妈他也就忍了,谁让这些东西在城里能卖的上钱呢!
居然连火机都没给他留一个,要知道他出来的时候可是带了四个火机的。
火机这玩意儿,在城里根本就不算贵,倒手也卖不出价钱来。
就这玩意居然也没被放过,搞得他现在过起了原始人的生活,还要体验一把“钻木取火”
。
心里一边恨恨的将张安明的祖宗18代都刨坟鞭尸了无数次,一边泄愤似的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也不知道是因为这几天引火的草晒得够干,还是动作逗熟练了,这一次很快火就生起来了。
洗锅、洗米、加水加菜……一套熟练的动作,就将粥熬上了。
这个石碗也不知道结不结实,这段时间他只能在这里天天熬粥吃。
在等午饭的时间,温朝明又将自己的包裹清理了一下。
这玩意说是包裹,真是抬举它。
这就是一个用野兽皮毛和藤蔓上面拨下来的皮胡乱缝制而成的一个袋子,而且那些皮毛是没有经过硝制的,只是用泥巴随便揉了一下拿水洗干净而已,只能去除了一些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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