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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仲豪操着粤语,低声说道,“养在身边二十多年,生生养成了一头白眼狼。”
斯仲豪如今才明白,在滔天的权力面前,他曾经执着追寻的血脉,简直是最无用的垃圾。
既然是白眼狼,彻底斩首,才更干净。
“订机票,回意大利。”
——
后天,这是Blumkin给斯庭带来的消息。
后天斯仲豪回到佛罗伦萨。
他斩了这位crowboss的一条臂膀,到时见面的场景,一定相当精彩。
斯庭站在别墅露台,俯瞰着整座佛罗伦萨,深深吸了一口完全属于他的空气。
余光瞥见了坐在花园的身影。
斯庭朝下看去。
陆南之一个人坐在轮椅上,被扔在花园里晒着太阳。
晒太阳是医生嘱咐的,放在药方里的重要一环。
一只灰灰白白的兔子从树丛里跳了出来,悠闲地擦了擦脸,一跳一跳地在草坪上寻找更合口味的青草。
佛罗伦萨的生态很好,大街上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小动物,陆南之在房间里的时候,也老是会看到花园里有松鼠和兔子。
但陆南之没有近距离和它们接触过。
“呀!”
她看到了兔子,惊叫一声。
兔子没有因为她的声音逃跑,依旧气定神闲地吃着草,并且离陆南之越来越近了。
它蹦到了陆南之脚边。
陆南之笑起来,小心翼翼地上手,想要摸一摸兔子。
被人碰到后,它敏锐地退了几步,惊恐地看着陆南之,耳朵炸了起来。
陆南之也被它吓了一跳,身体往后倾,抬起了双手。
一人一兔对峙了一会儿,好像感觉到了陆南之没有恶意,兔子没有继续逃跑,在原地又嚼起了青草。
陆南之不说话也不动,默默凝视着它。
不知道看了多久,她开口,说的是汉语,“你好能吃啊,这么长时间了,还在吃。”
从自己嘴里说出口的乡音,反而让自己有些陌生。
陆南之怔了怔,不明所以地笑出了声。
她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说过汉语了。
片刻,她继续说,“青草就这么好吃吗?那我以前养过的那只,为什么不吃青草啊,一吃就拉肚子,只吃晒干的苜蓿。”
“那是我爸爸买来送给我的,在菜市场买的,十块钱一只,但那是一只肉兔,不是宠物兔,才养了一个多月,就长了好大好大。”
“它太大了,我就不喜欢了,而且兔子真的好臭,每天回家家里都是臭味,我不打扫,我妈妈嫌臭也不打扫,兔子窝都是爸爸在打扫的。”
后来怎么了,陆南之不记得了。
关于爸爸和兔子的记忆,只有这么零星的只言片语。
她不记得兔子最后是怎么没的,也不记得爸爸是怎么死的,甚至不知道他的葬礼上,她有没有流一滴眼泪。
那是陆南之仅有的,被父亲爱着的记忆。
三句话就说完了。
哭不出来,也没什么好哭的,只觉得心里悲凉。
陆南之拔了几根嫩嫩的青草,够着碰到兔子的三瓣嘴。
那家伙真的被引到了,抖着小鼻子小嘴一跳一跳地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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