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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红薯快要收完了,而东福叔家的这块地还没见动。
同时,也正是因为地偏,离村子里远,地里的红薯才免于火灾。
于是便宜了他们姐弟俩,接下来的口粮算是有了着落。
正如爹常说的,手中有粮,心有底气。
有这一石洼子地的红薯撑着,沈九妹决定在山里多住几天——实在是仙符兵的凶名太盛,而她又亲眼目睹了他们屠村,所以,心里怕得很,非常担心他们还没走远。
她将自己的想法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沈秋宝。
没有办法,她身边根本就没有其他可以商量的人。
沈秋宝现在对她是惟命是从,满口应下了。
于是,姐弟俩暂且在山洞里落了脚。
不过,在山脚转了几次,都不见仙符兵的影子后,他们的胆子变得更大了,开始摸向村子中心。
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能从废墟里找到爹娘的尸骸,抑或是能找到一些幸存的财物、衣服。
然而,事实总是这么的残忍。
在废墟里翻找了三天,他们一无所获,连根骨头、一个大钱也没有看到。
整座村子被烧得精光,除了灰渣,什么也没有剩下。
唯一感到庆幸的是,期间,仙符兵没有再出现过。
“走吧,我们去镇上找姑奶奶。”
屠村后的第五天清晨,沈九妹刨出灰堆里的十只烤红薯,放进旧陶罐里,如是说道。
牛头坳村处于一个山窝子里,从村里出来,要接连翻过两座山,共四十余里山路,才能到达官道。
山路窄小,且有好几处险坡,村里人出去,全靠一双脚板。
所以,象沈秋宝这样的小屁孩们脚力太差,大人是轻易不会带他们出村的。
沈九妹也是九岁之后,才有跟着爹去镇里卖山货的资格。
两年多里,她总共去了三趟镇里。
从小,她的记性在村里的孩子堆里就是数一数二的。
当初第一次爹去镇里,回来时,她已经认得路了。
爹引以为荣,没少向娘夸她伶俐。
起程的前一天,沈九妹估算了一下沈秋宝的脚力,觉得三天的时间,应该是能走到镇上了。
秋天的山里吃食多。
沿途,她就记得有好几处野果子林。
故而,她只带了十只烤红薯,另外,还带上火折子、旧陶罐、土瓷碗,以及那两张兔皮褥子——这已经是她负重的极限。
再多的东西,她真的带不了。
本来,她没指望沈秋宝能帮上忙的。
他只要能在三天里自己走完这九十多里路,她便谢天谢地了。
不想,后者一再坚持,硬是要背一张兔皮褥子。
小家伙拍得胸脯啪啪响,一脸的骄傲:“九姐,我的力气大得很,也能背的。
我的腿可有劲了,很能走。
大壮都跑我不赢哩。
村里就没有我爬上不去的坡。”
沈九妹回想了一下,貌似这几天里,沈秋宝跟着自己上山、下山,确实是没惹过麻烦。
小家伙比她以前认为的更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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