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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盛每天拿出两个半时辰来练字写话本。
哪个字不会写,祝晨曦就教他。
元盛努力写,但写出来的还是大小不一,间架结构不美观。
遇到白话的地方,祝晨曦还会帮元盛润色。
就这样,元盛以每日三千字的速度,快速练字写文,仅仅用了四天,就完成了第一期,交清风书斋一万字的手稿。
当然,其中祝晨曦功不可没,她既帮着元盛磨墨,又教元盛写字,还帮元盛润色。
当元盛因字丑气馁时,鼓励他,当元盛口渴时,为他递水。
虽然练字有些累手腕,但有媳妇陪着,元盛觉得还蛮幸福的,手稿完成当日,元盛抓着媳妇的手说:“晨曦,这本寒门修仙传,至少有你一半功劳,要不要在上面也署上你的笔名?”
祝晨曦星辰般的眸子仰望着元盛,“不,整个话本都是你的创意,我只是做了身为娘子该做的事。”
元盛望着祝晨曦,她浓密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像两把小刷子,在刷着他的心。
杏眼亮晶晶的,像有星辰在闪烁。
元盛的大手盖在祝晨曦的眼睛上,转头看了看窗外围观的三小只,咳嗽了一声说:“你别这样看我。”
窗外,玉珠探出头来,奶声奶气地说:“小舅,你跟舅母在干嘛?”
元盛对着祝晨曦眼睛吹吹,“你舅母眼睫毛太长,里面掉了一根,我帮她吹出来。”
“哦……”
周玉川有点懂事了,暗骂小舅不知羞,一边拉弟弟和妹妹走,“走了,走了,舅母教你们的字你们会了吗?舅母教你们的千字文会背了吗?还不赶紧去背!”
玉风和玉珠嗫喏着,读书识字的机会多么难得呢,他们还开小差,真是罪过。
看看大哥,学习多认真,已经将千字文背下来了,而他们……
玉珠叹了口气,还是要努力,她要像舅母一样有才华才行。
经过这个小插曲,元盛和祝晨曦之间流动的氛围清明了许多。
“郎君,你说我写话本行吗?”
元盛想到媳妇的文采,“当然行,只要你喜欢。”
祝晨曦笑了,夫君进步太快,她也想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跟上夫君的步伐。
“郎君,受你寒门修仙传的启发,我想到一个故事。
女主是秀才家的小娘子,父亲早亡,小娘子与继母为伴,继母将家里所有的活计都给她做,冬天让她用冰水洗衣服,夏天让她睡在厨房。
小娘子长大越发貌美,继母便想将她卖给七十岁的老员外做小妾。
这时,修仙门主下山招收弟子,发现小娘子拥有顶级仙根,小娘子被带上仙山修炼,修炼大成后找继母等人报仇,又在惊险的修仙旅途中,结识道侣,浪迹天涯,潇洒一生。”
元盛忍不住鼓掌,他是文抄公,媳妇的话本是原创,居然能如此跌宕起伏,“晨曦,我觉得你的想法非常好。
后续可以加上一些家国情怀,外敌入侵华夏,小娘子和道侣用仙术救万民于水火。”
“女子也能救万民于水火?”
“当然,比如像你这样优秀的女子。”
元盛将情话说得认真。
祝晨曦转过头去,假装收拾书稿。
元盛想到祝晨曦说的继母苛待小娘子的情节,媳妇说的真切,定是感同身受,不禁有些心疼,握住了祝晨曦的手,“钱金凤也是这样对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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