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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岳父大人。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作为您的女婿,我怎么好整日不学无术。”
元盛真诚地说。
“晨曦整日跟我夸岳父大人如何有才,如何名理,如何受学生喜欢,我心中崇拜,早想见到岳父了。”
祝德海见元盛夸得真诚,忽然觉得这个女婿也不错。
外表自不必说,一表人才,十分英俊。
就是谈吐,也十分不凡。
他从书箱里拿出几本书,“《开蒙要训》,《百家姓》,《千字文》这三本都是开蒙读物,你先拿回家学。
晨曦一手簪花小楷写的不错,书也跟着她娘读了不少,你先好好跟着晨曦学,后面有基础再去私塾读,也好省些钱。”
这个年代,纸张珍贵,由于还没有发明活字印刷术,印刷版书籍更贵,只祝德海拿出来的这几本印刷书,就要六七两。
手抄本倒是便宜一些,价格取决于抄书人的书法水平。
元盛感觉岳父大人不错,比他预期的好一点,薅祝德海的羊毛他一点不内疚。
元盛与祝德海相谈甚欢,马匹拍得恰到好处,祝德海整个人都聊嗨了。
祝德海见钱金凤许久不去做饭,口气不善地说:“还不快去做饭,再把我珍藏那坛子好酒拿出来,一点眼色都没有。”
钱金凤黑着脸去买肉买菜,顶着一张怨气脸,备置了一桌子酒菜。
元盛,祝晨曦,祝青杏三人欣赏着钱金凤和祝美如的黑脸,开开心心吃了一顿丰盛早饭。
总之,这一天元盛和祝晨曦收获满满,三十两银子,一块上好的端砚,几本书,当然,还有之前祝晨曦藏在猪圈的二两三钱银子。
说来也巧,看钱金凤的意思,这猪圈明天就找人翻修,元盛心想,上辈子这银子估计被钱金凤翻出来了,根本没到祝晨曦手里。
钱金凤好不容易将这几尊大佛送走,不用再顾及祝德海的面子问题。
她一把掐住祝德海的耳朵,往卧房里拽,“为了一个秦晚生的杂种,你何至于这样对我!
我明天一早就带着文栋回娘家,我让你老祝家这一枝绝户!”
今天,钱金凤气坏了,这辈子她就没受过这样的气!
祝晨曦一个在她手底下讨生活的狗,居然敢这么气她,最可恶的是,自己的夫君祝德海还帮着他们。
带着祝文栋回娘家是她的绝招,祝德海就这么一个儿子!
钱金凤知道祝德海看重这个宝贝儿子!
祝德海甩掉钱金凤的手,一个大嘴巴抽到钱金凤的脸上,直接把她扇了个跟头,“原来你就是这么想晚娘的,钱金凤,你今天总算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原来你以前夸晚娘的话都是装出来的!”
“祝德海,你敢打我?秦晚千人骑的东西,不然怎么生出这么个杂种!”
她嫁给祝德海三年,祝德海没动过她一根手指头,祝德海根本不喜欢祝晨曦这个杂种闺女,她早就看出来了。
今天她就说了秦晚一句,他就这么抽她?
所以秦晚才是祝德海的逆鳞?想到这里,善妒的钱金凤更生气了。
祝德海的眼睛都红了,“我让你嘴贱!”
又对着钱金凤的脸抽了几个大嘴巴。
“秦晚跟我的时候是清清白白的黄花大闺女,容不得你这样污蔑她!
钱金凤,你以为你什么东西!
你连秦晚的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
钱金凤的整个脸已经肿了起来,像个猪头一样,她口齿不清地说:“现在装得对秦晚情深意重,那你是怎么对秦晚生的那个丑八怪杂种的?我可听说秦晚把她当成眼珠子一样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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