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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到达县城(第1页)

两人睡了两个时辰,就被庙门口来来往往信众的磕头跪拜声吵醒。

这倒让程丽有些吃惊,他们俩打扮的跟叫花子似的,睡在娘娘庙门口居然无人驱赶。

这便是程丽有所不知了,莫说仙女娘娘庙,便是大梁朝任何一所庙宇,都不会驱赶乞丐。

一是乞丐自惭形秽,很少在庙宇门口聚集。

二是百姓信奉神灵,不愿在神仙面前行恶事,免得被神灵看见,有损功德。

目之所及,信众们皆诚心诚意在跪拜仙女娘娘,无人在意角落里的程丽和石头。

此时太阳高悬,日头正好,是赶路的好时候。

一大一小两个人手牵手继续赶路。

不过这天,两人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程丽他们走到太阳落山也没赶到下一个镇子。

看着四周遮天蔽日的树木,程丽心里直发毛,“石头,这里可是杀人抛尸的好地方,要是有坏人,我们可就惨了。”

石头颔首,继母说的没错,这隐蔽的树林里最易让人心生歹意。

除了人,他们夜里还需防着野狗野猪之类的畜牲。

“程丽,我们去树上过夜。”

石头打量着可容纳成人站立的大树,“你会爬树吗?”

听着五岁的石头对她直呼其名,程丽总觉得怪怪的,她跃跃欲试的搓搓手,“没爬过,不过可以试一试。”

程丽手脚麻利的爬上树,惊喜的绽放笑脸,“哈哈哈,石头我爬上来了啦!

我居然会爬树!

哈哈哈!”

会爬树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吗?石头疑惑。

继母总是这样奇奇怪怪的。

石头像个小猴子“噌”

一下也爬上树。

两人分工合作,一人睡觉一人值夜,后半夜又轮换值班。

待到天亮时,两人手脚酸疼的爬下树。

在树上睡一夜简直比耕了十亩地还累,程丽叫苦不迭的揉着腰。

就这样一路风餐露宿的赶了二十多天的路,两人终于平安无虞的到达了百云县。

此时的两人和真正的叫花子没什么区别,同样都是披头散发,状若疯癫。

程丽已经可以做到对自己身上散发的异味自动无视了。

百云县是个规模不大的小县城,至少和后世的县城规模是万万不能比的。

县城城门口有个简易的城楼,门口站着两个士兵,正在盘查过路百姓的路引。

程丽远远瞧见了担忧不已,“我们没有路引怎么办?”

石头环视四周,排队的皆是进城卖货摆摊的农人,这些人沾亲带故的很容易牵一发而动全身。

石头放弃了游说这群人,拉着程丽脱离队伍,“我们再等等。”

进城的农人除了要提供路引,还需交进城人头税一人三文钱,这可不是笔小钱,所以也有很多人为此犹豫不决脱离队伍聚集在城门口。

程丽现在已经是货真价实的男人了,除了尿尿方式和男人不一样。

她现在言行举止,说话谈吐简直和正常男人没什么两样。

程丽和石头对视一眼,开始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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