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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始至终,她居然都是从一个嫌疑犯的视角出发来展开故事的‐‐这本身就是一桩再&ldo;悬疑&rdo;不过的事了:你想啊,既要合乎情理,又不能泄露天机,横竖不能让读者看破那嫌疑犯究竟是不是凶手,难度系数实在是高得可以。
好在作者自有一着妙棋:她让嫌疑犯暂时失忆,整个事件的过程只残留下一些记忆的碎片,时不时地浮上来折磨人物的神经,也考验读者的逻辑和耐心‐‐愈是接近真相,就仿佛愈是觉得自己恍如身陷暗室,周遭的一切都是不安全不稳定的,某种难以言说的恐惧令人无处逃遁……
思维缜密,气氛诡异,以及叙事时那种冷冷的、超然物外的口气,这些特质都是沃尔特斯与克里斯蒂最为神似的地方。
当然,作品里也不乏沃氏自己的创意。
她很喜欢在情节推进的过程中加入整段整段与事件有关的新闻报道、侦讯报告、交通事故记录、解剖报告甚至日历。
在我看来,如此安排至少有两大效用:其一,营造强烈的真实感;其二,用材料轰炸你的思维,用线索搅乱你的判断力,是为障眼法也。
你这厢如堕五里雾中,她那边却在某个阴森角落里鬼兮兮地一笑‐‐呵呵,你又中计了。
怪不得有人看了《暗室》以后在英国《周日快讯》上撰文,大赞作者&ldo;想象力非凡&rdo;之余,还惊呼:认识她是&ldo;危险&rdo;的。
再有,就是层层深入的心理分析了。
这本来就是女人写推理小说的强项,沃尔特斯更是将它发挥到了极致。
在《暗室》里,记忆已是一片空白的嫌疑犯既要接受侦探的盘查,又要面对内心深处一阵紧似一阵的拷问,她的整个世界仿佛成了比萨斜塔,就那么不尴不尬地僵持着。
往浅里说,故事因此而跌宕而枝蔓丛生,愈发地好看起来;往深里想,你或许会发觉,悬念浮于表层而哲理深藏其下:罪案或许有水落石出之时,我们对人性的探察和由此而生的困惑却永无终结之日。
塔米&iddot;霍格:男主角非乔治&iddot;克鲁尼莫属
如果说沃尔特斯行文运笔之间多少散逸出几分贵族气的话,美国女作家塔米&iddot;霍格(taihoag)走的就是更具亲和力的平民化路线。
《灰烟散尽》是霍格的代表作,用她自己的话说,这本书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ldo;焚尸者&rdo;谋杀女人,烧毁尸体。
他的最近一桩谋杀案的证人,一个满心困惑、离家出走的十几岁小孩,由律师兼前联邦调查局探员凯特&iddot;康兰接手。
而凯特必须和她的旧情人、联邦调查局王牌探员约翰&iddot;昆合作,才能赶在&ldo;焚尸者&rdo;把她变成下一个受害者之前将&ldo;焚尸者&rdo;捉拿归案……
怎么样,像不像一部高潮迭起的好莱坞大片?事实上,霍格写书总好像是在脑海里拉开一张大银幕,人物的语言、动作、表情都有鲜明的节奏感,决不冷场。
简洁、流畅永远是第一位的。
你轻而易举地就能跟上作者的思路,并不需要像读《暗室》那样间或停下来想一想。
《灰烟散尽》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pa-turner,即便你读到一半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假设你有读过二十部以上推理小说的经验),我想你还是会一口气看到底。
因为,不知不觉地,你早已把自己代入了书里的场景,阅读的重心从猜谜转成了模拟参与。
信不信由你,塔米&iddot;霍格就是有这样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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