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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水水的脸上还是淡淡的表情,“身正不怕影斜,你怕什么!
慢慢就惯了,当然你要走,我不留!”
说着开了一袋牛奶,抱起小古怪让它嗅嗅,小古怪好像很喜欢的样子,两只黑溜溜的眼睛亮亮的。
她轻轻地放下了它,把狗粮用水泡开,叮热了,再把变软的狗粮放进牛奶里。
小古怪好奇地嗅了嗅,咬了一小口,就急着把整个身子也钻到碗里去了,弄得身上都是牛奶,可爱极了。
顾知行本想说些什么,但还是没有出口。
她总是很安静的,连走路的声音也极轻。
那一刻,他是有些疼惜她的。
因着下了雨,天气很凉爽,一洗夏季的炎热。
小古怪和大古怪相处甚欢,大古怪已经把小古怪围着睡觉去了,暖和得很。
大古怪就是古怪了,因为它体型庞大,所以顾知行喜欢叫它大古怪。
一屋子人皆是古古怪怪的,真没起错名字。
但凭什么把自己的小狗也叫成古怪?不过看那小家伙也已经变节了,他笑着,摇了摇头。
另一间房子里,东方水水颇不满地丢下了那本小小的粉红朴素的日记本。
本子很小,但写满了若蕊的心事。
是的,东方水水是认识若蕊的。
“他就真的那般好,以致于让你念念不忘吗?”
她不由地蹙紧了眉。
自言自语有时是东方水水的特殊爱好,因为她也没有太多要好的朋友。
坐上她今天这个位置的,多多少少会与人有些距离。
她拿起了一本名为《还是好朋友》的小说,翻开书页里面男女主角相遇的那一章,今天的天气就是小说里一样的雨天,玉兰飘飞的清新雨天。
那是他和‘她’的故事,别人的故事,与东方水水无关!
东方水水放下了蓝色封面的小说,上了极浓的妆,再精心描画了眼线,在幽蓝的眼影里抹了金粉。
唇用的是贴近肤色颜色的口红,再加了层浅淡银蓝的唇彩,非常抢眼。
一套连身宝蓝铅笔裙,锁骨处是以黑纱做的旗领包着颈项,将胸前那一抹风光若隐若现地勾勒出来,惊艳又神秘。
末了,再把一条银白色腰带往腰上一束,更显细腰如柳。
她打扮好,手提一个时尚坤包就出去了。
古怪叫了一声不让走,东方水水推了推它就关门了。
听到声响,顾知行跑了出来,一看壁钟,快十点了,这家伙去哪了?房间还飘着未散去的香水味。
是chancl五号,看来她去谈生意了。
味浓且带了些妖艳的味道,很适合去宣战。
商场如战场,所以顾知行估计得不错,东方水水是去宣战了。
酒吧很有格调,光线比一般的酒吧稍微亮些。
因为这里是默认的谈公事的最佳场合,所以光线显得没有那么的嗳昧。
在上的士前,她已经吃过了解酒药。
这样做是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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