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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第1页)

沈怀楠回了侯府。

他身边只有一个小厮多晴。

因昌东伯府跟文远侯府不远,沈怀楠去对面读书的时候,便不让他跟着,只让他在家里守门。

多晴见了他回来,笑着问,“少爷,今晚可要沐浴?”

沈怀楠点点头,从袖口里面掏出一吊钱给他,“去吧。”

多晴连忙接过去,“有了这银子,何愁没热水。”

然后出了门,径直去大厨房里面周旋。

多晴嘴巴利索,银子没给多少,但却除了要到一桶热水,还得了一只烧鸡。

热水给少爷,烧鸡自己吃。

他提着热水进屋,见自家少爷还在那里提着笔练字……不,与其说是练字,不如说是走神。

他就站在门口,进退两难——平日里这时候少爷已经练完字休息了,多晴自小伺候沈怀楠,最是知道他的习惯,所以才会选在此时拎着热水回来。

此时进去怕打扰他想事情,不进去热水又凉了。

好在沈怀楠抬头看见了他,放下笔,“先洗了再写。”

多晴:“哎。”

沈怀楠泡进木桶里面,闭上眼睛,脑海里面继续想上辈子邵衣的死。

上辈子,他跟邵衣是最为普通不过的青梅竹马。

他是不起眼的庶子,她是不起眼的庶女,他们两个自小认识,彼此饿不死,却也没享受过什么容华富贵。

她在他病了饿了的时候,托人送来几两辛辛苦苦攒的银子救他的命。

花朝节的时候,她看中了一副金钗头面,满眼的欢喜,却还是摇头说那金钗子样式不好看。

他看着心疼,拼命抄书,卖点字画,终于在成婚之前,把那副金钗头面买了下来做聘礼。

她眼里惊讶而欢喜,然后高高兴兴的允许他牵一牵她的手。

从六岁一路到了十七岁,他们走过了十一年的春秋,以为终于要过好日子了,却在洞房花烛夜的时候,她口吐鲜血,倒在了他的面前。

她死了,他也没有活下来。

喝的是交杯酒。

在他倒下之前,看见屋子边角起了熊熊烈火。

想来他和邵衣的尸体,也会化成了灰烟。

沈怀楠阴沉的睁开眼睛。

他知道是谁杀了他们。

是太子。

如果说,他和邵衣普通的人生里面,如果非要有点不普通的话,便是在他十三岁的时候,也就是今年夏日,会被从云州回来的十皇子带在身边做伴读。

十皇子回京都之后就开府住在外面,陛下并不喜欢他,对他也是不闻不问。

两人是同岁,待遇相同,志趣相同,又都是穷光蛋,因为一些机缘,十皇子便把他要了去,让他跟着一起读书。

两个人从十三岁走到十七岁,说句逾越的话,可谓是情同兄弟。

他们虽然在京都里面不起眼的很,但也在努力让自己活得更好。

重生回来这么多年,沈怀楠仔仔细细想过很多次当年的事情,最有可能的便是十皇子在他成婚当天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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