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全当笑话听了,跟路念笙生孩子?这一定是路念笙为了坐稳傅家少奶奶的位置出的新点子。
他又没病,那么个粗鲁又颇富有心机的女人,他怎么可能让她生下自己的孩子,他和路念笙每次发生关系他都有做措施,他坚信她不可能怀孕。
只是傅承修的出现,也确实很让他头疼,豪门有豪门的规则,一个私生子的存在必然很尴尬,他孑然一人长了这么多年,现在突然冒出一个哥哥来,他自己都不习惯。
……翌日。
傅子遇下楼吃饭的时候,路念笙已经吃完了坐在椅子上,看见他,开了口:“我爸让你今天和我回路家一趟。”
傅子遇没吭声,坐下来慢条斯理吃饭,路念笙说:“他们说想见你。”
傅子遇“嗯”
了一声,算是作答。
以前傅子遇跟路家的关系其实还好,毕竟路家是梁佳茗长大的地方,路家老两口一直把梁佳茗当心肝宝贝似的捧着,这件事后来也被大家笑谈,养了二十多年,然后发现不是自己亲生的。
那时候路家那个亲生的女儿路念笙,已经流落街头变成了一个无人教养的女混混。
路家想要将亲生女儿带回家,傅子遇可以理解,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要硬生生将原本存在的婚约直接延续到这个路念笙身上?而且他毫不知情,这辈子他都忘记不了婚礼那天进了路家的门,看到身着白纱的陌生女人坐在那里的情景。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就像个傻子。
由那时候开始,他就再也没有去过路家。
路念笙没什么耐心,话说到这一步傅子遇还是不死不活的样子,她索性也就不说了,起身自己收拾了一下便去了路家。
她其实也并不是很想回路家。
尽管是亲生父母,二十多年没见过,她连一点点印象都没有,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特别不屑。
什么豪门千金她根本没兴趣做,路家二老当时踏破了门槛,她就是不乐意回路家去。
她野生野长惯了,在外面混的如鱼得水,看见那些名媛一个个装模作样的嘴脸就想吐,学都学不来,让她用惺惺作态和自由去换一个千金头衔,她怎么想都亏。
可是后来,她听说路家和傅家是有婚约的。
原本要嫁给傅子遇的,是梁佳茗,那个取代她做路家千金二十多年的女孩。
所以她对路家二老说,要她回路家,可以,条件是婚姻不变,她要嫁给傅子遇。
路念笙的脑子很单纯,以前她喜欢傅子遇,可他是天之骄子而她是街头小混混,没希望,可既然有机会了,她就不会放过。
那时候她有种没来由的自信,以为只要结了婚,彼此慢慢了解,她总能让傅子遇爱上她。
可是现在,当她坐在路家客厅的沙发上,对上同样表情尴尬的路家二老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有多可笑。
“子遇怎么没来呢。”
话是路老爷子问的,刚出口就被路念笙母亲何欢打断,“还不是因为生气?这都多久了,他也过不去自己心里这个坎。”
何欢的表情明显是有些后悔的,她拉住路念笙的手,“念笙,他是不是对你不好?”
路念笙摇摇头,“也没有,他就是忙。”
何欢叹口气,“感情的事情也不能勉强,要是他对你不好,你就回家来,你是咱们路家的千金,不该受这个委屈。”
为了报舅舅的养育之恩,夏云初不得已下嫁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有钱男人。传言这个厉天昊被一场大火烧得面目全非,甚至失去了作为男人的本能。然而新婚夜,望着那个步步逼近的俊美男子厉炎夜,夏云初彻底懵了...
虫虫写这本书已经一年多了,呃,虽然有些水份,不过也尽心尽力去写,用心去构思,只可惜虫虫不是一个专业写手,盲目地去追求,去写,总是写不好,其实也没办法,虫虫实在不是写书的料。好了,最后就是虽然烂尾了完本,不过,该讲的讲,该交代的已经交代,总算是一个好的烂尾,谢谢各位大大们一年多来对虫虫的支持!其实本书的字数已经不少了,100多万字,在这里虫虫能自豪说声,逍遥虫虫...
在读学生吴桐因为打鲁克团误操作,竟然穿越到一个从未接触过的游戏世界,第一局决赛圈就看到了同校的校花,然后被校花一枪爆掉了脑壳...
朱小雨曾经有个哥哥,不知道什么原因,被父母埋在了后院,十五年后,当他偷偷的从后院把哥哥挖出来时,发现哥哥并没有死还把他带到了一个神奇的古代世界。这个世界,有道术有功法有鬼魅有高人...
三个月前,九叔找到我,带我进入一个诡异而又神奇的地方,自此之后,诡异不断降临,恐怖紧随我身,我想走,我想离开,但为时已晚。我放得下一切,却放不下你!逃得了一切,却逃不开命运!原来一切,早已注定!书友群,欢迎各位进来聊剧情427804892...
...